政府会计主要适用于 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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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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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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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政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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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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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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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单位不适用政府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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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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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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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因此,政府会计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以确保财政收支的透明和清晰。各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做好新制度执行前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