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丢失后,可通过以下步骤补办:
一、补办材料准备
- 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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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书面申请(需包含证书名称、专业名称、颁发日期及补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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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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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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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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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印章丢失,需提供印章制作公司传来的制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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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要求提供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需市级以上报刊,含国家统一报刊号)
二、补办流程
- 受理与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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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材料提交至 区(县)住建委 行政综合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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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
-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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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通过初审后,移交给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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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通过后,进入制证流程
- 制证与发证
- 制证中心完成制证后,将补发证书寄送至申请人指定地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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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原注册机关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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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要求 :遗失声明需在省级以上报刊发布,内容需包含证书全称、编号等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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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 :部分城市收取工本费,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建议优先联系原注册机关办理,若需异地补证,可咨询当地住建部门确认具体流程。补卡后需及时更新社保、银行等第三方平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