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以来,中国会计准则经历了多项重要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
-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通过《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76号),对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特别是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进行了重新表述。修改后的表述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 企业合并与购并会计准则 :
- 2014年,新的企业合并与购并会计准则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合并与购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要求,对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净利润等重要财务指标的披露作出了更为具体和严格的规定。
- 固定资产净值下限政策取消 :
- 2014年,固定资产净值下限政策被取消,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计提折旧的方法,更好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避免了因政策规定而带来的局限性。
- 商誉单项测试期限延长 :
- 2014年,商誉单项测试期限从原来的两年延长到五年,企业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评估商誉所带来的收益,更加准确地进行会计估计。
- 新财务报表核算政策出台 :
- 2014年,新的财务报表核算政策相继出台,明确规定财务报表所需的核算科目和科目名称,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够科学、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职工薪酬准则变化 :
-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行了修订,首次提出了离职后福利的概念,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这一变动可能会对很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准则的修订和新增 :
- 2014年,还修订或新增了多项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这些变化旨在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提升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信用度。同时,这些变化也反映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