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于 2007年全面实施 ,具体背景和要点如下:
- 改革背景
为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现代公共财政体系,推动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发展,国务院于2006年批准启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改革方案于2005年12月27日正式出台。
- 实施时间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于 2007年1月1日 正式实施,2006年6月起各地区、各部门开始启用新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
- 改革内容
新体系包含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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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类 :在原有基础上扩大收入覆盖范围,增加非税收入等新型收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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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分类 :按政府职能划分支出,如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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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经济分类 :细化支出经济性质,如工资、采购、转移支付等。
- 历史意义
该改革是我国财政分类统计和预算管理的重大创新,通过标准化分类提升财政透明度,为宏观经济调控和财政监督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综上,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核心时间节点为 2007年全面实施 ,其前期的准备工作始于2005年,试点工作在2006年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