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多个具体准则,其中第1号至第6号准则涵盖了不同方面的会计处理。以下是这些准则的主要内容:
- 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
- 规范了政府会计主体在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
- 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 :
- 涉及政府会计主体在投资活动中的会计处理。
-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
- 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折旧和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
- 涵盖了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摊销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 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 :
- 规范了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计量、折旧和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 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 :
- 旨在规范政府储备物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确保这些物资在特定公共需求下的有效管理。
这些准则共同构成了中国政府会计的规范体系,旨在确保政府会计信息的质量,并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