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自2013年启动以来,经历了多个重要节点,主要进展如下:
一、改革启动与政策推动(2013年-2018年)
- 2013年成为全国会计工作重点
随着预算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等改革推进,财政部提出要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 渐进式改革思路确立
财政部明确改革采取“总体规划,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逐步推进”原则,优先解决政府单位界定、预算会计制度整合等基础问题。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推动
该条例要求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行政成本,进一步凸显政府会计改革的紧迫性。
二、制度框架构建(2019年-2020年)
-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
2019年1月1日起,新制度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涵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报表及核算模式。
- 准则体系完善
在《基本准则》基础上,发布存货、投资、固定资产等10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构建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的核算模式。
三、改革深化与配套完善(2021年-2022年)
- 审计关注点调整
新制度实施后,审计重点转向资产折旧、基建项目资本化处理等合规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反映行政成本。
- 权责发生制全面推行
政府会计主体需同时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实现“双报告”机制,提升财政透明度。
四、未来展望
改革仍需解决政府会计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等配套问题,并持续优化权责发生制适用范围。通过完善制度体系,政府会计将更好地服务于财政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
以上节点反映了政府会计改革从启动到全面实施的系统性推进过程,体现了“稳中求进、问题导向”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