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次
浙江省高考选考科目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次数与科目设置
- 考试频率
选考科目每年安排 2次考试 ,考生可在1月和6月各参加一次。
- 考试科目
-
必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两次考试机会)。
-
选考科目 :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7门中自主选择3门,可考2次。
二、成绩计算规则
-
总分计算 :
-
外语及3门选考科目取 2次考试中的最高分 计入高考总分。
-
语文和数学仅考 1次 ,成绩直接计入总分。
-
录取优势 :
-
若首次考试表现不佳,考生可利用第二次考试机会提升总成绩。
三、其他说明
-
考试时间 :
-
选考科目考试与语文、数学同步进行,通常在每年6月8日至10日。
-
改革意义 :
-
该制度避免“一考定终身”,为考生提供更多发挥空间,同时通过赋分制优化成绩呈现。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高考政策调整,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备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