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通常是指负责管理和保管个人人事档案的官方机构。在中国,这些部门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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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这是最主要的管理部门之一,负责管理政府序列所有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一般干部、工人等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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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管理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党委序列一般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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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国企职工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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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这些机构负责管理未就业人员及人事代理的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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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县级以上(含县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负责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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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学校期间,学生的人事档案通常由学校的人事部门或学生处管理。毕业后,档案会被转移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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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在一些大型组织或政府机构中,可能会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来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