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全宗名称的撰写通常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全宗名称应当简明、准确,能够反映出全宗构成者的身份和档案的基本情况。一般来说,全宗名称由全宗构成者的名称加上“全宗”二字构成。例如,“苏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全宗”。在撰写全宗名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全宗构成者的名称应当使用其全称或经过规范化处理的简称,以确保名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 包含时间和地域信息:如果全宗构成者的名称中不包含时间和地域信息,可以在全宗名称中加以补充,以便于区分和识别。
- 反映全宗的属性和特点:全宗名称应当能够反映出全宗的属性和特点,如全宗构成者的性质、职能等。
综上所述,在撰写档案全宗名称时,应遵循准确性、简洁性和明确性的原则,确保全宗名称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出全宗构成者的信息和档案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