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全宗号编制方法如下:
- 全宗号的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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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标识全宗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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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三位用阿拉伯数字标识某一属类全宗的顺序号。
- 具体编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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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性 :确保全宗号、案卷目录号和案卷号在各自层级内是唯一的,避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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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 :编制全宗号时应遵循档案分类体系,确保格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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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制 :全宗号一般由档案馆统一编制,或依申请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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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行设定 :对于企业等非档案馆的一般立档单位,全宗号可由企业根据对所属单位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需要,以及企业产权变更情况来自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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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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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全宗进馆先后顺序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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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全宗分类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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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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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档案馆藏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档案第20号全宗,其全宗号可标识为“X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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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档案馆藏旧政权档案第4号全宗,标识为“J004”。
- 其他相关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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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目录号 :应根据全宗内档案整理状况设置,可以按不同时间、不同组织结构、不同保管期限、不同专题或不同载体形态设置案卷目录号。每一案卷目录所含案卷数量一般以三位数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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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号 :引用有关管理部门编制的项目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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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号 :用三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目录内的案卷按排列次序流水编号,不应有空号。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遵循《档号编制规则》(DA/T13-1994)的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编号的规范性和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