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政策,安徽合肥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具体如下:
1. 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 月最低工资标准:2060元/月
-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1元/小时
- 适用区域:蜀山区、庐阳区、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区。
2. 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
- 月最低工资标准:1870元/月
-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小时
- 适用区域: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
3. 政策背景与调整说明
- 调整时间:2023年3月1日起,安徽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的最大变化是最低工资标准口径的变化。
- 调整前: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 法律依据
- 《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分别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和非全日制劳动者。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或查询其他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参考上述来源或访问相关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