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部分情况可以补登。具体情况如下:
- 已在广东平台登记过继续教育记录:已在广东平台中登记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但全国统一平台中未有对应记录显示的会计人员,可在全国统一平台中选择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或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提交对应年度学分申请,并上传广东平台继续教育信息截图作为佐证材料。
- 在深圳平台有继续教育记录:在深圳平台 “继续教育查询” 栏目可查询、但全国平台查询不到的继续教育记录,会计人员可登录全国统一平台办理缺失年度的继续教育记录补登记。会计人员需在全国统一平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 模块的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栏目和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栏目,分别提交缺失年度学分申请,并上传在深圳平台的继续教育记录截图作为佐证材料,由区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不过,对于 2024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广东省有明确的截止时间规定,如 2024 年度广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