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时间的计算与证书的批准、下发日期及注册状态密切相关,具体规则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起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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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证书
- 继续教育周期以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的到期时间为起点计算,每个注册有效期为3年,届满前需完成继续教育并申请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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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证书
- 若未进行初始注册,继续教育时间从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开始计算。若申请初始注册时资格证书签发时间超过3年,需先完成逾期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 主项专业: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共计120学时。
- 增项专业:每增加一个专业需额外完成60学时(必修30学时+选修30学时)。
- 逾期继续教育:资格证书签发超过3年未注册的,需补足相应学时(主项120学时、增项60学时)。
三、注意事项
- 延续注册时限:需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提交延续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将导致证书失效。
- 学习安排建议:因学时审核需约15个工作日,建议提前半年完成学习及考试,避免延误延续注册。
- 证书失效处理:若注册证书失效,需重新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审核后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四、特殊情况说明
- 若近3年内已完成继续教育且学时有效,则无需重复参加。
- 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是延续注册的必要材料,需通过考试后提交审核。
以上规则综合了资格证书签发、注册状态及延续注册流程的具体要求,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