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社保“三统一”政策是指 政府在执行监管时,要求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主体、工资和个税扣缴主体、社保缴纳主体保持一致 。这一政策并不是一项新规,也并非近两年出来的新产物。据2011年施行的《社会保险法》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社保缴纳地应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其缴费主体应当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相一致。
2020年6月30日,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关于劳务派遣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的出台意味着往后在京缴纳社保的“缴费单位主体”需与“劳动合同订立主体”及“工资个税支付主体”保持一致。
因此,虽然“三统一”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这一政策的核心要求已经在《社会保险法》中有所体现,并在2020年北京市社保中心的通知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