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四川省征地补偿政策,青苗补偿费标准如下:
一、补偿标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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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产值补偿 :根据农作物生长阶段和是否可收获确定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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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播种的农作物按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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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期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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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若可收获则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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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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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生经济林木需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若必须砍伐,按实际价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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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仅支付伐工工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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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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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计算 :以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为基础确定补偿标准,具体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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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补偿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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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范围包括农作物工本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损失,但需排除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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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偿费不足以维持原有生活水平,可增加安置费。
以上标准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执行以市、县政府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