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四川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最新政策,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制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补偿构成
-
土地补偿费
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确定,倍数标准如下:
-
人均耕地≥1亩:10倍
-
每减少0.1亩:补偿倍数增加3倍(最多不超过30倍)
-
例如:旱地15.8万元/亩,菜田15.6万元/亩
-
-
安置补助费
按被征地农民原有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计算,用于安置住房
-
其他补偿
包括地上附着物(如房屋、果树等)及青苗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地区差异
-
综合地价标准 :不同市、县、区片存在差异。例如:
-
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等Ⅰ区片87,400元/亩
-
自贡市自流井区Ⅰ区片51,200元/亩,Ⅱ区片50,200元/亩
-
广元市利州区农用地48,600元/亩,非农用地按0.5倍计算
-
三、安置要求
-
基本住房面积 :人均不少于30平方米,具体面积根据家庭人口确定
-
社保保障 :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
四、注意事项
-
补偿计算依据 :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年产值为准,不得随意调整
-
程序保障 :政府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开补偿方案,听取被征地群众意见
-
法律救济 :若对补偿方案不服,可要求听证或通过法律途径**
以上标准为2024年官方文件整理,具体执行中可能因项目类型、土地性质等因素有所浮动,建议被征地农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