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离退休时间剩余5年内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一、特殊保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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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
若劳动者满足“15+5”条件(即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 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错性辞退)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但可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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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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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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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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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形
若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孕期、哺乳期等,用人单位同样受法律保护,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非特殊情形下的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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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过错情形
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同时兼职影响工作等),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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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
单位需符合法定条件(如经营困难、裁员比例等),且需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但“15+5”员工仍受保护。
三、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 赔偿金计算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且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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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的连续工作年限
仅当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时受保护,若未满足“连续工作满15年”条件,仍可能被合法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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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劳动合同的处理
劳动者退休后,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若退休前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依法主张权益。
离退休时间剩余5年的员工并非绝对不能被辞退,但需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