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疆援藏干部的工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
- 工资发放:援疆援藏干部在疆藏工作期间,其工资由原单位正常发放,享受原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
- 受援地补贴:援藏干部同时由西藏按照当地同类同级人员工资标准(含补贴)计发差额,援疆干部同时享受新疆所在地区同类同级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生活补贴
- 每月生活补贴:援疆援藏干部在疆藏工作期间,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金额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例如,援疆干部每月生活补贴费为2500元,援藏干部每月生活补贴费为3000元。
- 一次性补贴:援藏干部进藏时可一次性发给御寒费,一年期的发6000元,每增加一年增发400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 其他补贴:援藏干部人才在藏工作期间,市委市政府每年给予5000元补贴;派出地或派出单位每年给予10000元补贴。
探亲假与家属待遇
- 探亲假:援藏家属的探亲假一般为一个月,探亲假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本人标准工资支付。
- 家属探亲路费:援藏干部人才在藏工作期间,其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配偶及子女的探亲路费每年可在派出单位报销一次。
其他待遇
- 职称评审:援藏援疆教师在藏在疆工作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基层任教经历,累计为其申报评聘职称的任职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经审核后作为其评聘职称的条件。
- 考核激励:建立援藏援疆教师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对于援藏援疆期间表现优秀、受基层欢迎的优秀教师,西藏、新疆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
- 健康休养:援藏干部人才完成任务返回后休假3个月,休假期间集中安排一次健康休养。
以上就是援疆援藏干部工资待遇的主要内容,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