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法院援疆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的综合整理,结合不同地区法院干部的典型事例进行分点呈现:
一、张昆林(上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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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1988年出生的一级法官,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援疆克州阿克陶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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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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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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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庭室获评“优秀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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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制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要旨》,提升当地民商事审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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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刘伟明(龙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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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2024年3月赴新疆昌吉州,担任援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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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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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当地法院审判执行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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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同心筑梦为‘疆’来”专栏,分享援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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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孙文星(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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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滨海新区法庭庭长,挂职期间记录援疆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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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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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研解决当地民商事纠纷痛点,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裁判要旨》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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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售后服务”模式强化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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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秦东军(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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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2019年赴新疆兵团十三师援疆,非法院系统但体现援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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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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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厅、市委组织部嘉奖,多次评为优秀援派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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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艰苦条件下坚持司法服务,展现援疆干部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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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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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精神代表 :某法官扎根边疆30余年,获“优秀公务员”“个人三等功”等称号,体现长期服务边疆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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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支援案例 :湖南法院唐艳带领团队跨越3300公里援疆,推动当地司法体系完善。
总结
这些先进个人通过专业能力、创新思维和无私奉献,推动新疆法院系统建设,同时实现自身价值。他们的事迹体现了“援疆精神”的核心内涵,即“心有大我、至诚报国,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其他援疆工作者树立了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