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的入围条件主要涉及资质、人员配备及合规性等方面,具体如下:
-
机构资质要求
- 需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司法鉴定资格或经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
- 部分法院要求机构已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
专业人员配置
- 至少配备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的专职人员。
- 专业人员需具备职业资格证书及注册执业证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主管部门核发。
-
合规性审查
- 机构及其负责人、技术人员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行业纪律处分。
- 外地机构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的,需满足专职技术人员长期驻场等属地化服务要求。
-
服务承诺与管理
- 需书面承诺遵守收费标准、鉴定时限、团队稳定性等要求,并配合法院开展质证、勘验等工作。
- 接受法院动态管理,如存在效率低下等问题,可能被暂停委托或除名。
-
其他要求
- 部分法院明确要求机构注册地或分支机构位于本省,且仅允许总公司或一家分支机构报名。
以上条件综合了司法机关对鉴定机构资质审核、专业能力及服务规范的核心要求,确保鉴定活动的合法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