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纠纷鉴定收费标准采用分段累进计费模式,具体规则如下:
一、计费基数
以诉讼标的额和鉴定标的额中的较小值为基准。
二、分段收费标准
- ≤10万元:按司法鉴定收费附件标准执行
- 10万-50万元部分:1%
- 50万-100万元部分:0.8%
- 100万-200万元部分:0.6%
- 200万-500万元部分:0.4%
- 500万-1000万元部分:0.2%
- >1000万元部分:0.1%
三、特殊规定
- 单笔鉴定费用超过500万元时,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联合司法行政部门设定收费上限
- 经济欠发达地区允许在基准标准基础上进行10%-20%的浮动调整
四、计算公式
总费用=∑(各区间标的额×对应费率)。例如200万元标的额鉴定费计算:
10万×附件标准 + 40万×1% + 50万×0.8% + 100万×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