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顺延
关于医生规培期间怀孕的最新政策,综合相关规范及地方性文件,主要规定如下:
一、产假与培训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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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培训顺延
规培期间怀孕的医生,其培训时间可顺延至生产后完成,无需终止或延长培训。 - 顺延时间根据实际产假时长确定,但总培训年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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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类型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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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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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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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妊娠反应严重、产假超过规定时长等可申请暂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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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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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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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单位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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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缴社保,产假工资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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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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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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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的,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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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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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生育证明等材料,向培训基地提交暂停培训申请;
- 省级规定:累计请假超过15天需延长培训,具体比例根据请假时长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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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恢复
培训基地审核通过后办理暂停手续,产假结束后补齐培训时间,考核合格后继续培训。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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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建议签订包含产假顺延条款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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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产假天数及补助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需咨询当地卫生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实际执行中需以医疗机构及培训基地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