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鉴定的法律规定明确要求鉴定机构具备专业资质,程序需公正透明,依据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确保结果权威可信。核心要点包括:资质审核、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区分、鉴定程序启动方式,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平衡。
- 鉴定机构资质:从事工程质量鉴定的机构需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如检测实验室资质或行业认证,但无需司法鉴定许可。涉及结构安全的检测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资质,危险房屋鉴定需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机构完成。
- 鉴定依据与标准:以国家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例如缺陷责任期最长2年,保修期则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如主体结构为设计使用年限)。
- 程序启动与效力:可通过当事人申请或法院释明启动,单方委托鉴定效力有限,需经法院审查。鉴定结果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
- 责任划分: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需修复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承担法定义务;若鉴定错误,机构或人员需承担法律责任。常见质量问题包括结构裂缝、渗漏等,需通过修复方案及造价鉴定进一步解决。
提示:工程质量鉴定需严格遵循法律流程,当事人应全程参与并保留证据,避免“以鉴代审”或程序违法影响结果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