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现场勘验是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核心环节,通过专业勘验、测量和记录,明确工程量争议,为法院提供客观证据。其核心价值在于“按实鉴定”原则,确保鉴定结果与工程实际一致,同时需遵循法律程序合规性(如法院组织、当事人参与)和技术专业性(如工具使用、数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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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启动条件
现场勘验通常因施工图缺失、合同解除未结算、工作界面争议等情形启动,需经法院批准。当事人或鉴定机构均可申请,但法院主导是前提,确保程序合法性。 -
勘验流程规范
勘验前需准备测量工具(测距仪、卷尺)、记录设备(无人机、摄像机),并制定详细计划。勘验中需全程记录(笔录、图表、影像),由各方签字确认;若当事人拒签,不影响结果采用,但需在鉴定意见中注明。 -
技术要点与风险防控
勘验需聚焦委托范围(如已完工程量、材料堆放),区分实体工程与措施项目。对于质量缺陷或安全风险(如高空作业),需提前警示并配备防护措施。廉洁纪律(禁止单独接触当事人)和分歧处理(分别记录意见)是避免争议的关键。 -
结果应用与证据效力
勘验形成的笔录、图表等作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直接影响鉴定意见。若证据不足,勘验可补充关键数据(如隐蔽工程尺寸),但需与合同、图纸等材料交叉验证。
提示: 现场勘验需平衡法律程序与技术细节,建议当事人提前熟悉流程并派专业人员参与,以高效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