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流程根据注销原因不同,主要分为个人主动注销和单位强制注销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个人主动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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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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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中国建造师网,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选择个人登录入口,填报注销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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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平台需先在注册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申请(如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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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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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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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劳动仲裁书或法院裁定书(解除劳动关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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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证明(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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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申请书(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注销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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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备案
- 个人提交材料至注册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备案注销流程,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移交。
二、单位强制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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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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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因人员离职、退休、证书过期等原因需注销证书时,需向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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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包括:注销申请书、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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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注销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办理注销注册手续,证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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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后需重新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并取得新证书,方可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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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原单位工作,需按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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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操作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以上流程综合了全国通用步骤及部分地区具体要求,实际操作时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