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取费标准主要涉及以下调整和规范,综合了近年政策文件及行业实践:
一、2023年最新定额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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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2023年定额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但具体版本内容需以官方发布的完整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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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调整 :为适应营改增政策,定额计算方式进行了优化,强调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二、装配式建筑专项调整(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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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分子目 :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定额(编号10301001-10301056等)被取消,改为按信息价计入工程造价,信息价包含出厂价、运杂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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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配套定额 :补充了《预制混凝土叠合梁板一体化构件安装》定额,与2017版装配式建筑预算定额配套实施。
三、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2003-2017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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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基数与费率 :根据工程类型(如古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划分取费基数,并设定不同费率。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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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取费率为0.70%-1.20%,安全施工费0.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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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文明施工费0.34%-0.55%,安全施工费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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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费0.34%,安全施工费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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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依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修订。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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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价发布机制 :各地需结合本地预制构件市场情况,按月发布综合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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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废止 :2003版及2016版相关定额已过时,需以2017版及最新通知为准。
建议实际工程造价计算时,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的最新文件为依据,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咨询当地造价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