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社保政策及搜索结果,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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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标准
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 1522.8元/月 ,这一标准适用于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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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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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高于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449元/月)的80%(即1959.2元/月),则按实际工资总额缴费,但不得超过300%(即734.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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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岗平工资的70%,且不得低于1522.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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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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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景德镇市从2010年1月起调整缴费年度为公历年度,但未明确提及2010年具体基数,可能沿用全省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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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10年8月调整社保基数时,非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仍为1522.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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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人员
- 事业单位人员按2009年档案工资加津补贴及奖金为基数缴费。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自2010年政策文件及后续调整通知,具体执行中可能存在地区性细则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最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