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2025年最新政策,农村低保资格取消的4类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收入与财产超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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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纯收入超过贫困线
若家庭年收入连续超过当地贫困线标准,则取消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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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超标
包括拥有商品房、车辆、存款理财等资产,或家庭净资产超过当地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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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收入与消费水平矛盾
即使申报收入低于贫困线,但存在频繁高消费(如购买小汽车、奢侈品)或拥有大额资产(如房产、股票)的情况,也会被取消资格。
二、违规行为与能力问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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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或虚报收入财产
通过虚假材料申报、转移资产或拒绝配合核查的,将永久取消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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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就业或劳动能力未达标
健康正常、具备劳动能力却长期不就业或拒绝参加劳动的,不再符合低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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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犯罪导致贫困
因赌博、吸毒、犯罪等行为致贫的,将取消低保资格。
三、其他取消资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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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脱贫后仍享受低保 :收入连续超过当地低保标准6个月以上者,需主动申请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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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保”“关系保” :通过村干部违规操作获取低保的,将依法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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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抛荒或长期不赡养 :家庭土地长期未耕种或未履行赡养义务导致贫困的,可能失去低保资格。
四、政策调整目的
此次调整旨在优化低保资源分配,确保其精准投向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体,同时打击欺诈、懒惰等不良行为,维护低保制度的公平性与权威性。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主动申报收入变化,避免因误判失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