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入选条件和享受待遇
贫困户和低保户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定义、入选条件和享受待遇 等方面:
- 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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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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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 :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纯收入标准的家庭,通常包括绝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和一般收入及高收入人群。
- 入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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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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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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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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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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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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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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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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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患有重大疾病花费巨额并可以提供病例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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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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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五保户、贫困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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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条件导致家庭收入过低的。
- 享受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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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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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因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异,但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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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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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吃穿不愁,有住房、医疗、教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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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直接和合作的帮扶模式,确保贫困户有稳定收入,防止其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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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 侧重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主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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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 则侧重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纯收入标准的家庭,享受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在内的综合帮扶政策,以防止其陷入长期贫困。
建议:
-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识别标准和帮扶措施,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