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满足条件
低保人员上班后是否可以继续领取低保,需根据家庭收入是否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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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计算标准
低保资格以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若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该标准,则可继续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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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低保待遇实行动态调整,家庭收入变化会定期重新核算。若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可能失去低保资格或待遇减少。
二、具体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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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退期保障(部分地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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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 :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办理就业手续起半年内,低保补差金额保持不变,半年后按原补差标准的50%发放,一年后停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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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攀枝花市,就业人员可申请社保补贴(如5024元/年)及家庭100元/年社保补贴,渐退期后工作满1年可申请相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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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门槛标准
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同,通常为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如40%-60%)。例如攀枝花市月人均收入标准为1680元,超过该数值则不再享受低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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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要求
需通过正规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且需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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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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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青羊区)在救助减退期间仍保留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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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残疾、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工作,可申请医疗救助或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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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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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核查
定期向社区或民政部门报告家庭收入情况,确保信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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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请
收入变化后应及时申请调整低保待遇,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资格丧失。
总结
低保人员上班后能否继续领取低保,关键在于家庭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标准。部分地区通过渐退期等机制实现平稳过渡,而其他地区则直接取消低保资格。建议根据所在地区政策,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制定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