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户主死亡后,其家庭成员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低保资格延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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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继续符合低保条件
户主去世后,若其他在册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父母)仍符合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可继续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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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认定程序
需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重新认定家庭财产状况和收入水平,核发新的低保卡或相关证明文件。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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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用处理 :低保户死亡后,政府不会直接发放丧葬费,但火化费用可申请减免(如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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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扶贫政策 :若家庭成员已纳入社保,将停止享受低保;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可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如易地搬迁、产业扶持),但需重新申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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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低保资格自死亡当月开始终止,次年需重新确认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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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申请延续低保需提交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
四、权益保障
若因未及时申报或材料不全导致低保中断,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复核。
农村低保户户主死亡后,其家庭成员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取决于剩余人员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及是否完成重新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