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程序主要包括公告告知、现状调查、补偿协商、审批实施四个核心环节,其中公共利益审查和农民权益保障是法律规定的关键前提。以下是具体流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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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确认与预公告
政府需明确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公共利益范畴(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等),并在村组范围内张贴拟征收公告,说明用途、范围及补偿原则。 -
土地现状调查与确认
国土资源部门联合村集体、农户实地勘测土地权属、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结果需经双方签字确认。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
补偿方案制定与听证
根据调查结果拟定补偿方案(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公示不少于30天。多数农户异议时需组织听证并调整方案。 -
审批与实施
方案报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后,签订补偿协议并落实资金,最终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同步建立征地档案备查。
提示:农户需重点关注公告内容、调查结果核对及听证权利行使,确保流程合法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