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2024年征地补偿政策,青苗补偿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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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被征地耕地上有青苗的,青苗补偿费按当季农作物的平均年产值的2043元/亩进行补偿。
若被征地时无青苗,则不给予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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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青苗补偿费的具体金额由当季农作物的实际产值决定,通常按一季产值计算。若农作物种植时间较短或投入较少,也可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如80%-1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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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该标准依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毕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23〕15号)执行,确保了补偿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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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建(构)筑物、林木等附着物,需另行按照当地标准或协议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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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土地补偿费不足以维持原有生活水平,政府可增加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