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成绩管理规则如下,综合多个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成绩管理周期
- 滚动周期 :2年。考生需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否则已取得的成绩作废。
二、不同考生群体的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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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全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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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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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第一年通过部分科目,第二年未通过剩余科目,则需重新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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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部分科目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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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免试条件(通常2科)的考生,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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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在1年内通过全部科目,需重新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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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项考试考生
- 增项考试不实行滚动管理,需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三、成绩查询时间
- 一般与考试时间相差2-3个月,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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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有效性 :不同科目有效期相互独立,连续滚动。例如,第一年通过2科,第二年只需通过剩余2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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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条件 :具体免试科目及条件需参考最新官方文件。
以上规则综合了多个来源的信息,考生需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