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的单价通常不可被审减,因其核心特点是“总价包干、风险自担”,审计时需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但若工程内容发生变更或未按约定完成,可能触发单价调整。以下是关键点解析:
-
总价合同的刚性原则
固定总价合同一旦签订,单价和总价均视为包干,审计无权单方面审减。合同明确约定工程量、单价及总价,施工单位承担量价风险,审计仅需核对是否按约完成工程内容。 -
例外情形:工程变更或未完成
若实际施工与合同约定的项目特征不符(如部分工作未完成或设计变更),可重新组价调整单价。此时审计需根据变更内容评估,而非直接审减原合同单价。 -
法律与合同依据
根据《民法典》诚信原则,合同双方需全面履行义务。审计干预需基于合同条款或法定事由,如施工单位未履约或存在欺诈行为,否则无权单方调整价格。
总结:固定总价合同的单价审减需严格遵循合同约定,仅在工程变更等特殊情况下可能调整。审计的核心是“按约核查”,而非主观审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