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了机动车停放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
- 机动车不得停放在人行道上,除非是按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
- 临时停车的规定 :
-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 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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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行政罚款,罚款金额在20元以上2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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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该条款未直接提及扣分,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的规定,对于某些违停行为,可能会扣6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主要强调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违停,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者将面临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