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不仅违反行业规范,更可能涉嫌违法行为,尤其是针对在职教师和违规机构,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处罚措施。
-
法律明确定性:擅自举办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属违法行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实施,明确未经审批的校外培训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通过居民楼、酒店等场所开展“一对一”培训,还是以“家政服务”“思维训练”等名义变相补课,均被认定为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5万元以上罚款。(参考条款:第十八条)
-
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将面临重罚。教育部及地方政策均规定,在职教师参与学科类培训将从重处罚,包括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等。例如,辽宁鞍山等地已实施严厉措施,对组织有偿补课的教师直接撤销教师资格并开除。(参考条款:第十六条、第九条材料)
-
机构违规与变相培训的处罚标准细化。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机构需退还费用,并处以违法所得1至5倍罚款。若造成恶劣影响,罚款金额可达10万元(参考条款:第十七条、十八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等名目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
双减政策下的时间与收费限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禁止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线下培训不得超过20:30,线上不得超过21:00。非学科类机构单次收费不得超5000元(参考材料一、三)。
-
监管与举报机制强化。地方教育局通过“一案双查”追究学校管理责任,并联合多部门执法,公众可通过举报渠道参与监督。
总结来看,有偿补课已从行业道德约束升级为法律强制规范。家长需选择合规机构并签订合同,教师应遵守禁补令,而违规组织或参与补课的机构和个人将面临重罚。教育公平需多方共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