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办法,综合多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主要处理措施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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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规 :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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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 :直接开除、撤销教师资格、暂缓职称晋升。
二、资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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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评优评先 :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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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晋升限制 :暂缓或撤销教师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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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优 :连续两年未评优或评优结果无效。
三、经济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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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违规所得 :全额追缴有偿补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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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扣除 :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及奖励性补贴(如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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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 :若补课导致学生损害,需依法赔偿损失。
四、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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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调整 :调离原岗位、免去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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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问责 :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对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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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处理 :对存在普遍问题的学校,取消评行评优资格。
五、监督与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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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举报机制 :设立举报电话、邮箱,1周内查处有偿补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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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曝光 :典型案例通过官方渠道通报,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限制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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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师双责 :违规党员教师需按党纪规定处分,再执行行政处理。
六、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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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加重处罚 :如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学生补课、打击报复不参与补课学生等,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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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关联 :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的,依法从重处罚。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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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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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自2019年4月1日起,对顶风违规补课人员先停职调查。
以上措施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制定,具体执行中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