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期限因作品类型和作者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自然人作品
著作人身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著作财产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
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保护期不受限制。
著作财产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视听作品和摄影作品
著作人身权:署名权保护期不受限制。
著作财产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特殊情况
匿名作品、假名作品:保护期为自发表之日起95年或者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20年,以先到期者为准。
职务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