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政策旨在保障离岗村医的晚年生活,关键亮点包括: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省级与市县财政各负担50%、需满足60周岁且执业满10年等条件。以下是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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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与条件
依法取得乡村医生资格、年满60周岁且连续执业满10年以上的离岗人员可申请。在岗未离岗或未达年限者不享受待遇,审核需经公示并每半年核定一次。 -
补助标准与资金来源
基础补助为每人每月200元,高于此标准的地区维持原待遇。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5:5比例分担,市县具体分担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 -
养老保障衔接
退养补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行发放,部分地区允许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龄补助按每年8元累计计算,基础养老金为每月85元。 -
执行与调整机制
政策自2019年1月起实施,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地方根据经济水平提高补助。离岗时间影响补助起始月份,例如6月底前离岗者从7月开始发放。
这一政策通过财政支持与资格审核平衡,既体现对乡村医生长期服务的认可,也为基层医疗队伍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