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ST,有退市风险警示
北交所未设置ST机制,但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机制,具体如下:
一、当前退市机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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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类型
北交所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两类,其中强制退市包含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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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退市标准
适用于连续60个交易日的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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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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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人数均少于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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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市值均低于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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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退市情形
包括财务类(如净利润负值、净资产为负等)、规范类(如信息披露违规)和重大违法类。
二、与沪深交易所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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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ST机制 :北交所自设立起未采用沪深交易所的ST制度,仅通过退市风险警示(*ST)提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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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机制 :当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时,会被实施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加“*ST”,但不会触发跌停限制(仍受30%涨跌幅限制)。
三、ST机制的潜在实施可能性
目前北交所尚未明确其他风险警示(ST)的具体条件,但规则中保留了“本所可以规定对其他情形实施风险警示”的条款。未来若北交所完善退市机制,可能引入类似ST的条款,但需以官方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需注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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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退市风险 :若公司触发交易类退市条件,可能导致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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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类和重大违法风险 :虽目前较少见,但违规行为可能引发退市风险。
北交所未设置ST机制,但通过风险警示和严格的退市规则保障投资者权益,未来若规则调整,可能引入类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