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强制退市的情形主要分为以下四类,结合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标准进行划分:
一、交易类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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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量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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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发行A股: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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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发行B股: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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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行A/B股:连续120个交易日A股低于500万股且B股低于1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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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低于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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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发行A股或B股: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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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行A/B股:连续20个交易日A股和B股均低于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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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低于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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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发行A股或B股: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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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行A/B股:连续20个交易日A股和B股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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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数量不足
-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东人数均少于2000人
二、财务类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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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亏损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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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为负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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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异常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或连续两年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三、规范类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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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审计问题
- 连续两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或未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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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争夺
- 控股权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有效信息,经***责令改正后仍未恢复
四、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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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
- 1年造假金额达2亿元且占比30%以上,或连续2年造假金额合计达3亿元且占比20%以上,或连续3年及以上被行政处罚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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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违法
-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或连续6个月内被***处罚3次以上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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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如股票被实施ST后仍不达标,或重大违法情节恶劣、损害国家利益等,也可能触发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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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流程 :未达到退市标准的公司会被实施ST,连续两年ST后仍不达标则终止上市
以上情形综合了交易数据、财务指标、公司治理等多维度监管要求,旨在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