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的类别划分涉及行政区划和艰苦地区评估两个维度,具体如下:
一、行政区划分类
青海省下辖1个地级市和6个民族自治州,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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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 :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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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海东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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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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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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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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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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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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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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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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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艰苦地区等级划分
根据贫困指数和落后指标评估,青海省整体被划分为 一级至六类艰苦地区 ,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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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边远艰苦地区
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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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边远艰苦地区
涵盖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凉山州、甘肃省甘南州、云南省怒江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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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至六类地区
三级地区包括青海省西宁市部分区域(如城中区、城北区等);四类地区包含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等;五类地区为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等;六类地区为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等。
三、其他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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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等级划分 (2019年数据):西宁市被认定为 四线城市 ,其余自治州为 五线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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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区域划分 :以青海湖为中心分为河湟谷地、青海湖区、祁连山地、柴达木盆地、青南高原、交界处五大区域。
总结
青海的类别划分需结合具体语境,若指行政区划则包含地级市、地区、自治州三级;若涉及艰苦地区评估则分为一级至六类,主要依据贫困和落后指标。不同分类标准适用于不同领域,需注意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