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后,办理相关手续的部门及流程如下:
一、单位需办理的手续
-
通知与减员
单位需及时通知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并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人员减员手续。
-
提交材料
填写《离退休(退职)人员减少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
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
-
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复印件1份。
-
-
丧葬费用与追悼会
单位负责承担丧葬费用,包括丧葬费、追悼会组织等。若单位未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家属权益及单位声誉。
二、家属需办理的手续
-
材料准备
家属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或单位办理:
-
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火化证明(允许土葬需民政部门批准证明)
-
户籍注销证明
-
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社保局办理流程
-
办理养老金停发手续
-
申领丧葬费及抚恤金(未到退休年龄死亡无法领取社会养老保险)。
-
-
个人账户处理
- 若退休人员生前缴纳社保且未满足按月领取条件,家属可持材料到社保局提取个人账户本息。
三、注意事项
-
时间要求 :建议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退休待遇申领。
-
特殊情况 :若单位已终止或破产,家属可直接向社保局申请死亡待遇。
以上流程综合了单位责任与家属操作要点,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