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履历表中的“居民”信息需严格依据户籍登记填写,确保与身份证一致,重点包括户籍类型(如城镇/农村)、现居住地详细地址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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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类型
填写当前户籍性质(如“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需与户口簿完全一致。若户籍发生过农转非等变更,需备注说明变更时间和原因。 -
现居住地
按“省+市+区/县+街道/乡镇+门牌号”格式填写详细地址,确保与最新居住证或房产证明一致。若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同,需额外注明“现居住地”并标注起始时间。 -
历史变动记录
如有户籍迁移或居住地变更,需按时间顺序简要说明(如“2015年由XX市迁至XX市”),避免遗漏重要节点。 -
特殊情况处理
集体户口需标注挂靠单位名称;境外居住需注明国家及城市;无固定居所者填写“流动人口”并附临时登记地址。
提示:填写时务必核对户口簿、身份证等官方文件,确保信息真实且无涂改,避免因误差影响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