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宅两户申请宅基地的核心条件是“符合分户标准且无宅基地”,需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提交申请,经村民小组公示、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后,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关键要点包括:分户需因子女成年/结婚等合法事由、原宅基地面积不足、流程需经三级审核、新建需承诺拆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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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条件
若同一户籍下因子女成年或结婚需分户,且原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可申请新宅基地。分户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部分地区要求分户协议。 -
申请流程
- 农户申请:向村民小组提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使用承诺书》等材料。
- 村级审核: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公示(5-15日),无异议后报村委会复核。
- 乡镇审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核发批准书和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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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与限制
宅基地面积按家庭人口计算,通常3人户75㎡、6人及以上125㎡,山区可放宽至160㎡。需遵守“建新拆旧”原则,新房建成后30日内拆除旧宅。 -
特殊情形处理
- 原宅基地危旧或影响规划的可申请重建。
- 非本村集体成员或已出售/出租宅基地者不得申请。
提示:各地政策细节可能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乡镇宅基地管理部门,确保材料完整、符合地方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