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病历要求如下:
- 病历内容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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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应包括病历首页、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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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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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应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 病历书写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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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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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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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应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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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应使用规范的病历格式和书写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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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应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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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要求。
- 病历数据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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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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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数据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诊断、治疗、用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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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数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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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数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填写和审核。
- 病历资料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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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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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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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必须由医疗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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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必须经过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 提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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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房的医疗类专业申报人,需提供取得现职称以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主治或主持的、能够体现本人最高业务水平或技术能力的20个病案号,系统随机抽取5个病案号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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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病房或长期在门诊工作的医疗类专业申报人,需提交5份取得现职称以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解决本专业疑难复杂问题、体现本人最高业务水平的病历材料,原则上须为电子病历材料且涵盖晋升周期内不同年度,每份病历材料须提供与内容相关的佐证材料,如操作或特殊诊疗记录单、报告单、原始数据报表等。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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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份材料需附上封面,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称、病案年度和病案号、报告年度和名称,材料须隐去患者个人信息并在本人签名处进行标示,复印后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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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报告原则上2000字以内,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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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涉及国家秘密或机密的材料,需单独通过机要渠道上交。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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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病历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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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病历材料应涵盖晋升周期内不同年度,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以体现申报人的最高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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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病历资料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确保患者个人信息不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