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归档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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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
公文按自然形成过程分类整理,如同一项工作的全过程文件需连贯归档,确保反映机关历史活动面貌。例如,正本与定稿、来文与复文需按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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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文件价值,明确保管期限
仅归档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根据国家规定划分保管期限(如明确要求长期保存的文件优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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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于保管与利用
通过分类、编号、索引等手段,实现快速检索。例如,按年度、事由、保管期限等多维度分类,同时建立电子或纸质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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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整理与命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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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按性质、种类、年度、保密程度等划分,如“鲁办字/鲁发/*办字”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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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 :采用“年份-部门-文件类型-序号”等规范格式,确保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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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文件真实性与完整性
归档时需核对原件与复制件,保留处理单、发文稿纸等关联材料,防止信息丢失或篡改。
补充说明 :收文与发文可分开或合并归档,具体由机构安排。电子公文需遵循《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规范》,确保形成原貌、数据完整及长期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