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编号规范标准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了不同公文类型的编制规则:
一、基本构成要素
- 年份代码
使用公元纪年,例如2025年标注为“2025”。
- 发文单位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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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代字(如“××政府”“法院”“中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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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使用规范化简称(如“明宇实业集团”)。
- 发文顺序代码
表示文件在年度内的编号,例如“001”“002”等。
二、不同公文类型的编号规则
- 正式文件
格式为: 机关代字+文件字号+年份+序号
例如:北京市政府文件为“京府发001号”。
- 联合行文
仅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其他机关不重复标注。
- 内部公函
格式为: 单位简称(2-4位大写)+日期(6位数字)+发文顺序(2位数字)
例如:明宇实业集团2025年5月24日发文编号为“明实发0524号”。
三、格式要求
- 字体与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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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3号仿宋字体,居中排布于发文机关标志下空2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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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文左空1字,下行文或平行文居中。
- 序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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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如1不编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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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行文仅标注主办机关序号。
- 分隔线与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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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下方偏右处标注编号,称为“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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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眉或页脚可添加页码。
四、特殊说明
- 份号
仅涉密公文(秘密/机密/绝密)需标注,采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编虚位(如000001)。
- 多文件组
同一组编号仅对应一份文件,若文件分页需保持编号一致。
五、示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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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行文 :国务院文件“国发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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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行文 :某高校请示“校发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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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文件 :某公司通知“人事部发0310号”。
以上规则需结合具体单位规定执行,法律文书可能另有专属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