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关于女性退休年龄的新政策,女性50岁退休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分情况说明如下:
一、企业职工身份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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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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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年限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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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个人累计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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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与工龄双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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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前10年为企业职工,需满足“企业职工身份满10年且个人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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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前包含灵活就业经历,则需“企业职工社保总占比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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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与丧失劳动能力
- 特殊工种女职工(如从事井下、高空等)或因病/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干部,可提前5岁退休。
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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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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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法定退休年龄为55岁,但实际退休年龄可降低5岁至50岁,具体取决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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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15年缴费年限中包含企业职工身份且连续满5年,则按50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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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全部为灵活就业,则按55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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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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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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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部分地区(如济宁)对灵活就业人员有单独规定,需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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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如烟台)可能参照类似政策,但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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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 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向社保局申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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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 山东自2025年1月1日起对退休年龄进行阶段性调整,原50岁退休的女职工年龄将逐步提高至55岁,但灵活就业人员仍可能享受提前退休政策。
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及待遇标准。